35 單選
A 公司為加值型營業人,今年 9-10 月之內銷銷售額 2,000 萬元,外銷銷售額為 1,000 萬元(經海關出口);國內進貨 1,000 萬元,稅額 50 萬元(取得統一發票扣抵聯);另購入固定資產 500 萬元,稅額 25 萬元(取得統一發票扣抵聯),以及支付國外專利權利金 500 萬元,專供經營應稅貨物或勞務之用。請計算 A 公司今年 9-10 月申報之營業稅額若干?
- A應納稅額 25 萬元
- B應納稅額 50 萬元
- C該期無應納稅額
- D可退稅 50 萬元
正解 A — 應納稅額 25 萬元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第 35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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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一般稅額計算之當期應納稅額,與購進國外勞務專供應稅使用免予繳納。
正解理由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5 條第一項「營業人當期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後之餘額,為當期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外銷經海關出口依同法第 7 條第一款稅率為零,銷項稅額為零;國外專利權利金部分,依同法第 36 條第一項但書,買受人為依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購進之勞務專供經營應稅貨物或勞務之用者免予繳納,該筆不生進項稅額。銷項稅額減進項稅額後為新臺幣 25 萬元,故選 A。
逐項排除
- A應納稅額新臺幣 25 萬元,與銷項減進項之結果相符。
- B新臺幣 50 萬元係僅扣減國內進貨之進項稅額,漏未扣減固定資產進項稅額。
- C該期銷項稅額大於進項稅額,並非無應納稅額。
- D進項稅額新臺幣 75 萬元小於銷項稅額新臺幣 100 萬元,不生溢付,無退稅可言。
演算步驟
- 銷項稅額 = 內銷銷售額新臺幣 2,000 萬元 × 5% = 新臺幣 100 萬元;
- 外銷銷售額新臺幣 1,000 萬元 × 0% = 新臺幣 0 元。
- 進項稅額 = 國內進貨新臺幣 50 萬元 + 固定資產新臺幣 25 萬元 = 新臺幣 75 萬元。
- 應納稅額 = 新臺幣 100 萬元 − 新臺幣 75 萬元 = 新臺幣 25 萬元。
記憶點
外銷不生銷項、國外勞務專供應稅免繳,餘額就是應納。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