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單選
各行業關於營業稅額計算方式及稅率規定,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銀行業按特種稅額計算,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稅率為 5%
- B百貨業按一般稅額計算,其稅率為 5%
- C有陪侍服務之咖啡廳,按特種稅額計算,其稅率為 15%
- D便利超商,按一般稅額計算,其稅率為 5%
正解 C — 有陪侍服務之咖啡廳,按特種稅額計算,其稅率為 15%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第 42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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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各業別的營業稅稅額計算方式(一般稅額或特種稅額)與其法定稅率。
正解理由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2 條第二款,酒家及有陪侍服務之茶室、咖啡廳、酒吧等之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五;同法第 22 條規定特種飲食業就其銷售額按第 12 條之稅率計算營業稅額。有陪侍服務之咖啡廳確按特種稅額計算,但稅率為 25%,題述之 15% 係同法第 12 條第一款夜總會、有娛樂節目之餐飲店的稅率。本題問敘述錯誤者,故選 C。
逐項排除
- A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1 條第一項第二款,銀行業本業銷售額稅率為百分之五,並依同法第 21 條按特種稅額計算,正確。
- B百貨業不屬特種稅額計算之業別,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4 條、第 10 條按一般稅額計算,徵收率 5%,正確。
- C有陪侍服務之咖啡廳稅率應為 25%,題述 15% 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2 條第二款不符,為錯誤敘述。
- D便利超商同屬一般稅額計算之業別,稅率 5%,正確。
演算步驟
- 設該咖啡廳當期銷售額為新臺幣 1,000,000 元:應納營業稅額 = 銷售額 × 稅率 = 新臺幣 1,000,000 元 × 25% = 新臺幣 250,000 元。
記憶點
有娛樂節目 15%、有陪侍 25%,看服務內容不看店名。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