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單選
境外電商營業人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之年銷售額逾新臺幣多少元,應自行或委託報稅之代理人向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
- A24 萬元
- B48 萬元
- C96 萬元
- D120 萬元
正解 B — 48 萬元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第 40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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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境外電商營業人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年銷售額達到多少即負有稅籍登記義務。
正解理由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6 條第四款,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者,即屬營業人;同法第 28 條之 1 第一項規定,該款所定營業人之年銷售額逾一定基準者,應自行或委託中華民國境內報稅之代理人,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同條第三項則將該一定基準授權由財政部定之,財政部所定數額為新臺幣 480,000 元,故選 B。
逐項排除
- A24 萬元不是財政部所定之年銷售額基準,以此數額作為門檻與該登記規定不符。
- B48 萬元即為該一定基準,年銷售額逾此數額即成立稅籍登記義務,本項正確。
- C96 萬元並非本項基準,年銷售額只要逾 48 萬元登記義務即已發生,不待累積至 96 萬元。
- D120 萬元同樣不是本項基準,門檻拉到此數額將使逾 48 萬元者脫離登記義務。
演算步驟
- 判斷式:年銷售額 - 一定基準 > 0 元即應辦稅籍登記。
- 一定基準 = 新臺幣 480,000 元;
- 設年銷售額為新臺幣 500,000 元,則新臺幣 500,000 元 - 新臺幣 480,000 元 = 新臺幣 20,000 元 > 0 元,登記義務成立。
記憶點
境外電商「逾 48 萬元就登記」,金額由財政部定。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