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單選
有關稅捐核課期間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未在規定期間內申報,其核課期間為五年
- B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實貼之印花稅,核課期間為五年
- C應由稅捐稽徵機關依稅籍底冊或查資料核定課徵之稅捐,其核課期間為五年
- D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七年
正解 A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未在規定期間內申報,其核課期間為五年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第 22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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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稅捐稽徵法》第 21 條第一項三款核課期間的歸類,五年與七年的分界在於有無依限申報、有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
正解理由
依《稅捐稽徵法》第 21 條第一項第一款,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須「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核課期間才是五年;同條項第三款則規定「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七年」。題目所述「未在規定期間內申報」正落入第三款,核課期間為七年而非五年,敘述錯誤,故選 A。
逐項排除
- A未依限申報卻寫成五年,牴觸《稅捐稽徵法》第 21 條第一項第三款的七年,是要挑出的錯誤敘述。
- B應由納稅義務人實貼之印花稅,明列於《稅捐稽徵法》第 21 條第一項第二款,核課期間五年,敘述正確。
- C稽徵機關依稅籍底冊或查得資料核定課徵之稅捐,與印花稅同列《稅捐稽徵法》第 21 條第一項第二款,五年,敘述正確。
- D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依《稅捐稽徵法》第 21 條第一項第三款核課期間七年,敘述正確。
記憶點
依限申報又沒詐欺才有五年,漏未申報或詐欺一律七年。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0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