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單選
下列何者非屬稅法規定之個人變動所得?
- A自力經營之林業所得
- B保險公司一次給予之保險死亡給付
- C受僱從事遠洋漁業,於每次出海後一次分配之報酬
- D因耕地出租人收回耕地,而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給予之補償
正解 B — 保險公司一次給予之保險死亡給付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第 11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三項所列舉的「變動所得」項目,以及變動所得得僅以半數作為當年度所得的效果。
正解理由
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三項,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如有自力經營林業之所得、受僱從事遠洋漁業於每次出海後一次分配之報酬、一次給付之撫卹金或死亡補償超過同法第 4 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部分,及因耕地出租人收回耕地而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給予之補償等變動所得,得僅以半數作為當年度所得,其餘半數免稅。保險公司給付之死亡保險金不在這份列舉之中,它適用的是《所得稅法》第 4 條第一項第七款——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根本不進入綜合所得總額,故選 B。
逐項排除
- A自力經營之林業所得逐字見於《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三項的列舉,屬變動所得。
- B保險公司一次給予之保險死亡給付屬人身保險之保險給付,依《所得稅法》第 4 條第一項第七款免納所得稅,不屬變動所得,此即正解。
- C受僱從事遠洋漁業、於每次出海後一次分配之報酬,同列於《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三項,屬變動所得。
- D因耕地出租人收回耕地而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給予之補償,亦為《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三項明列的變動所得。
記憶點
變動所得只認林業、遠洋漁業報酬、撫卹金或死亡補償超額部分、收回耕地補償四項;保險給付走的是免稅條款。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