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單選
下列何者為應列報於綜合損益表之項目?①停業單位損益 ②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 ③財務成本 ④非常損益
- A僅①③
- B僅①②③
- C僅①②④
- D①②③④
正解 A — 僅①③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會計學概要」第 16 題(105–106 年 25 題(每題 2 分)、107 年起 20 題(每題 2.5 分))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綜合損益表應列報的項目,以及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與非常損益在現行規範下的處置。
正解理由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32 條,綜合損益表得包括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費用、營業外收益及費損、所得稅費用(或利益)、繼續營業單位損益、停業單位損益、本期淨利(或淨損)、本期其他綜合損益與本期綜合損益總額,其中明列停業單位損益;財務成本即利息費用,屬《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36 條所稱營業外收益及費損,且該條後段要求利息收入及利息費用應分別列示。該十款並無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與非常損益,會計政策變動改採追溯處理,並依《商業會計法》第 29 條於財務報表附註揭露其理由及對財務報表之影響。故選 A。
逐項排除
- A僅①③:停業單位損益與財務成本均屬綜合損益表項目,正確。
- B僅①②③:多列②,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並非綜合損益表項目。
- C僅①②④:同時多列②與④,且漏列③財務成本。
- D①②③④:把已不列報的②與④一併納入,範圍過寬。
記憶點
綜合損益表只留停業單位損益,累積影響數與非常損益都不再單獨列報。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5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