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單選
甲公司於 X1 年 7 月 1 日以$924,184 的價格發行了面額$1,000,000,票面利率 8%的 5 年期公司債,每年 6 月 30 日付息。發行時市場利率為 10%。X3 年 1 月 1 日,管理當局決定以$950,000 提前收回全部公司債,試問收回公司債的損益為何?(請選擇四捨五入後最接近數字)
- A收回公司債損失$25,816
- B收回公司債損失$13,398
- C收回公司債損失$6,568
- D收回公司債利益$6,568
正解 C — 收回公司債損失$6,568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會計學概要」第 16 題(105–106 年 25 題(每題 2 分)、107 年起 20 題(每題 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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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折價發行之公司債於期中提前收回,須先按有效利息法把帳面金額推到收回日,再與收回價格比較認列損益。
正解理由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6 條第四款第一目,應付公司債之折價為應付公司債之減項,並按有效利息法於債券流通期間加以攤銷,作為利息費用之調整項目。發行日帳面金額新臺幣 924,184 元;第一年利息費用 92,418 元、票面利息 80,000 元,攤銷 12,418 元,X2 年 6 月 30 日帳面金額為 936,602 元;其後至 X3 年 1 月 1 日經過半年,再攤銷 6,830 元,收回日帳面金額約新臺幣 943,432 元。以 950,000 元收回,清償代價高於帳面金額,差額新臺幣 6,568 元為收回損失,故選 C。
逐項排除
- A損失 25,816 元係以發行價格 924,184 元直接與收回價格相減,完全未攤銷折價。
- B損失 13,398 元只攤到 X2 年 6 月 30 日的 936,602 元,漏掉其後半年的攤銷。
- C收回價格 950,000 元減收回日帳面金額約 943,432 元,得損失新臺幣 6,568 元,為正解。
- D金額相同但方向相反;帳面金額低於收回價格,係以較高代價清償負債,應認列損失。
記憶點
提前收回先把帳面金額攤到當天,再與收回價比高低:付得多就是損失。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