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單選
甲公司於 X1 年底發行 100 張面額$100,000 之轉換公司債得款$10,200,000,每張公司債得於到期日前之任何時間轉換為 100 股甲公司普通股。經評估該公司債所含之轉換權於當日之公允價值為$400,000,且若該公司於當日發行相同條件但不可轉換之公司債將可得款$9,900,000。若假設無交易成本,則該公司債所含之轉換權 X1 年底之帳面金額為:
- A$200,000
- B$300,000
- C$396,117
- D$400,000
正解 B — $300,000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會計學概要」第 19 題(105–106 年 25 題(每題 2 分)、107 年起 20 題(每題 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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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可轉換公司債屬複合金融工具,權益成分(轉換權)之衡量採剩餘法。
正解理由
複合金融工具之負債成分應先以不具轉換權之類似工具公允價值衡量,發行價款減除負債成分公允價值後之剩餘數才是權益成分;轉換權一經分類為權益,後續期間不再重新衡量。本題發行得款 10,200,000,相同條件但不可轉換之公司債可得款 9,900,000,剩餘 300,000 即為轉換權金額,X1 年底既為發行當日,帳面金額仍為 300,000,故選 B。
逐項排除
- A$200,000:既非剩餘法計得之數,亦非轉換權公允價值,無對應之計算基礎。
- B$300,000:發行價款減負債成分公允價值,依剩餘法求得權益成分,正確。
- C$396,117:係對轉換權公允價值另作折現之結果,權益成分不需折現。
- D$400,000:直接採轉換權自身公允價值,未自發行價款扣除負債成分公允價值。
演算步驟
- 公式:權益成分=發行價款−負債成分公允價值。
- 負債成分=新臺幣 9,900,000 元;
- 發行價款=新臺幣 10,200,000 元;
- 權益成分=新臺幣 10,200,000 元−新臺幣 9,900,000 元=新臺幣 300,000 元;
- X1 年底帳面金額=新臺幣 300,000 元。
記憶點
複合工具先量負債、權益拿剩餘,權益成分入帳後不再重新衡量。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5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