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 ·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19 單選

在行政程序法中,有關行政處分之「撤銷」與「廢止」之差異,下列何者錯誤?

  1. A行政處分經廢止後,原則上自廢止時起,失其效力
  2. B得撤銷之行政處分,一旦宣告撤銷,該處分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3. C受益人未履行行政處分所附之負擔者,其廢止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4. D撤銷針對合法之行政處分,廢止針對違法之行政處分

正解 D — 撤銷針對合法之行政處分,廢止針對違法之行政處分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19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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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行政程序法》上行政處分「撤銷」與「廢止」的區辨,關鍵在處理的對象是違法處分還是合法處分,以及效力究竟溯及既往還是向將來發生。

正解理由

依《行政程序法》關於行政處分效力的章節,撤銷處理的是違法的行政處分,使其自始失其效力;廢止處理的是本身合法,但因情事變更、法規變更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不宜繼續存在的行政處分,原則上自廢止時起向將來失其效力。選項 D 把兩者的對象完全對調,敘述錯誤,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敘述正確。廢止的對象既然是合法處分,處分作成後至廢止前所生的法律效果值得維持,其效力原則上自廢止時起向將來消滅。
  2. B敘述正確。撤銷的對象是違法處分,該處分自始欠缺合法基礎,經撤銷後原則上溯及既往失其效力;例外情形是為維護公益或避免受益人財產上之損失,由處分機關另定失效日期。
  3. C敘述正確。附負擔的授益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屬得廢止的法定事由,且此種情形的廢止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是廢止原則向後生效的例外。
  4. D敘述錯誤。撤銷針對的是違法處分,廢止針對的是合法處分,本項恰好寫反,故為應選的錯誤選項。

記憶點

違法用撤銷、合法用廢止;撤銷原則往前溯,廢止原則向後走。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1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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