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年 ·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3 單選

下列何者為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營業收入調節欄項下,開立統一發票金額之加項?

  1. A上期結轉本期預收款
  2. B上期應收本期開立發票金額
  3. C本期溢開發票金額
  4. D代收款

正解 A — 上期結轉本期預收款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第 3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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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營業收入調節欄」的調節方向。自開立統一發票金額出發要調到帳載營業收入,加項就是「本期有收入、本期卻沒開發票」的項目。

正解理由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15 條規定:「營利事業申報營業收入與開立統一發票金額不一致,應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內營業收入調節欄項下調整說明;其經查明無漏報或短報情事者,應予核實認定。」預收款於上期收取時已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收入卻遞延至本期才認列,本期營業收入含它、本期開立發票金額不含它,調節時必須自發票金額加回,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上期已開立發票、本期方認列收入的預收款,在本期呈現「有收入而無發票」,正是調節欄的加項。
  2. B上期已列為營業收入、本期才補開統一發票者,本期發票金額有而本期收入無,方向與加項相反,應列減項。
  3. C本期溢開發票金額並無對應的營業收入,同樣得自開立發票金額中減除,屬減項。
  4. D代收款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18-2 條,受託代收轉付款項於收取轉付之間無差額,且轉付款項取得之憑證買受人載明為委託人者,得以該憑證交付委託人,免另開立統一發票,並免列入銷售額;縱已列入發票金額,也是減項。

記憶點

口訣是「先收入後開票=加、先開票後收入=減」,代收與溢開一律往減項走。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0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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