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15 單選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合計在每月工資多少範圍內,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所得稅?

  1. A6%
  2. B10%
  3. C15%
  4. D20%

正解 A — 6%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第 15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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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勞工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在多少比率內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

正解理由

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3 類第 5 款,「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合計在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年金保險費部分,不適用第十七條有關保險費扣除之規定」。本款以每月工資為基數、百分之六為上限,超過部分仍屬當年度薪資收入,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6%:即《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3 類第 5 款所定之自願提繳免計入薪資收入上限,正確。
  2. B10%:非該款所定之比率。
  3. C15%:係《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71 條第 8 款第 1 目所定,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營利事業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或提繳勞工退休金、年金保險費,得在當年度已付薪資總額百分之十五限度內列為費用,屬雇主端的費用上限。
  4. D20%:非該款所定之比率。

演算步驟

  1. 上限=每月工資×6%。
  2. 設每月工資新臺幣 50,000 元:新臺幣 50,000 元×6%=新臺幣 3,000 元;
  3. 當月提繳新臺幣 3,000 元以內者全數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若提繳新臺幣 4,000 元,超過的新臺幣 1,000 元仍應計入。

記憶點

勞工自提上限是每月工資百分之六,雇主費用上限是已付薪資總額百分之十五。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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