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單選
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非小規模之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應如何申報繳納所得稅?
- A只需申報營利事業所得額,不必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直接歸課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之綜合所得稅
- B需先申報並繳納 20%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稅後純益再歸課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之綜合所得稅
- C需先申報並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與稅額,並以其全年應納稅額之半數,減除尚未抵繳之扣繳稅額,計算其應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稅額,於申報前自行繳納
- D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減除全年應納稅額半數後之餘額,應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列為營利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正解 A — 只需申報營利事業所得額,不必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直接歸課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之綜合所得稅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第 11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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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如何申報與繳納所得稅,關鍵在《所得稅法》第 71 條第二項對申報義務與繳稅義務的分離處理。
正解理由
《所得稅法》第 71 條第二項明定「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應依前項規定辦理結算申報,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結算稅額;其營利事業所得額,應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依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類規定列為營利所得,依本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該項但書則就小規模營利事業另定免辦結算申報、由稽徵機關核定後直接歸併。題目所問者為非小規模者,申報義務仍在,但不必計算、不必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所得額全數歸課資本主或合夥人的綜合所得稅,故選 A。
逐項排除
- A正確。申報照辦、結算稅額不必繳、所得額全額歸課個人綜合所得稅,即《所得稅法》第 71 條第二項本文所定的處理方式。
- B錯誤。《所得稅法》第 71 條第二項並無先繳一道百分之二十營利事業所得稅、再以稅後純益歸課個人的兩層安排。
- C錯誤。《所得稅法》第 71 條第二項寫的是「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結算稅額」,並無以全年應納稅額半數減除扣繳稅額後自行繳納的規定。
- D錯誤。《所得稅法》第 71 條第二項係將「營利事業所得額」全額列為營利所得,不是減除全年應納稅額半數後之餘額。
記憶點
非小規模的獨資、合夥:申報要辦、結算稅不必繳、所得額全額歸課個人。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