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單選
有關商業主辦會計人員之任免、委任記帳士處理商業會計事務之程序,應否依商業會計法第 5 條規定程序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全部商業組織皆須依規定處理
- B僅股份有限公司組織須依規定處理
- C僅獨資、合夥組織須依規定處理
- D僅公司組織須依規定處理
正解 D — 僅公司組織須依規定處理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3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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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商業會計法》第 5 條第二項、第五項的適用對象,究竟涵蓋哪些商業組織。
正解理由
依《商業會計法》第 5 條第二項,「公司組織之商業,其主辦會計人員之任免,在股份有限公司,應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在有限公司,應有全體股東過半數之同意;在無限公司、兩合公司,應有全體無限責任股東過半數之同意」;同法第 5 條第五項並規定,公司組織之商業,其委託處理商業會計事務之程序,準用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兩項的主詞都是公司組織之商業,故僅公司組織須依該程序辦理,故選 D。
逐項排除
- A《商業會計法》第 5 條第二項限於公司組織,並未擴及全部商業組織。
- B《商業會計法》第 5 條第二項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同時列了有限公司、無限公司與兩合公司的門檻。
- C獨資、合夥的負責人依《商業登記法》第 10 條為出資人或執行業務之合夥人,沒有董事會或股東決議機制,正是不適用該程序的一群。
- D僅公司組織須依規定處理,與《商業會計法》第 5 條第二項、第五項的文義相符。
記憶點
《商業會計法》第 5 條那套「誰同意才算數」的程序寫給公司組織,獨資合夥沒有這道關。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