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單選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規定,有關負債準備之敘述何者正確?
- A商業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且很有可能需要清償該義務,及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應認列負債準備
- B商業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很有可能需要清償該義務時,應認列負債準備
- C商業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應認列負債準備
- D商業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很有可能需要清償該義務,及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應加以揭露
正解 A — 商業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且很有可能需要清償該義務,及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應認列負債準備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28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5 條第二項第十一款負債準備的三個認列要件,以及其法定效果是認列而非僅揭露。
正解理由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5 條第二項第十一款,「負債準備-流動:指不確定時點或金額之流動負債。商業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且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及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應認列負債準備」。現時義務、很有可能流出資源以清償、金額能可靠估計三者須同時具備,具備後的效果是認列。選項 A 三要件齊備且結論為應認列負債準備。故選 A。
逐項排除
- A正確;三要件齊備,效果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5 條第二項第十一款為應認列負債準備。
- B少了金額能可靠估計這個要件,不符《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5 條第二項第十一款的完整構成。
- C少了很有可能需要流出資源以清償義務這個要件,同樣不符《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5 條第二項第十一款。
- D三要件雖齊備,卻把法定效果寫成應加以揭露,與《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5 條第二項第十一款所定的應認列負債準備不符。
記憶點
現時義務加很有可能加能估計,三缺一不認列,三齊備就入帳而不是只揭露。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0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