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單選
乙公司 X0 年 3 月 30 日撥補零用金,當日零用金保管箱餘現金$1,655,其傳票上的分錄中出現「借:現金短溢$325」,此外請款憑證包含:郵資$3,000、運費$8,500、雜支$1,885 以及交通費$2,635。試求當初設置零用金之額度為何?
- A$12,000
- B$14,230
- C$17,350
- D$18,000
正解 D — $18,000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會計學概要」第 13 題(105–106 年 25 題(每題 2 分)、107 年起 20 題(每題 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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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定額零用金制度下,撥補時「實存現金+已支用請款憑證+現金短少」應等於原核定定額。
正解理由
定額制下零用金帳面金額固定不動,平時支用不作分錄,僅以請款憑證留存替代現金,故任一時點「實存現金+尚未撥補之請款憑證」應等於核定定額;兩者合計短於定額時,差額即為現金短少,於撥補傳票借記現金短溢。本題借記現金短溢新臺幣325元即短少325元,三者相加得新臺幣18,000元,故選 D。
逐項排除
- A新臺幣12,000元:低於請款憑證合計新臺幣16,020元,定額不可能小於單次撥補的憑證金額。
- B新臺幣14,230元:亦低於實存現金與憑證合計的新臺幣17,675元,不足以還原定額。
- C新臺幣17,350元:以新臺幣17,675元再減短少數所得,把短少的加減方向做反了;短少是實存不足,應加回。
- D正確:新臺幣17,675元加回短少新臺幣325元。
演算步驟
- 請款憑證合計=新臺幣3,000元+新臺幣8,500元+新臺幣1,885元+新臺幣2,635元=新臺幣16,020元
- 定額=實存現金新臺幣1,655元+請款憑證新臺幣16,020元+現金短少新臺幣325元=新臺幣18,000元
記憶點
定額零用金是一把固定的尺:現金加憑證加短少,永遠量回原來的額度。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0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