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 ·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50 單選

黃小姐 106 年度出租房地產,租期自 106 年 1 月 1 日至 107 年 12 月 31 日,出租時一次收取兩年期租金 80 萬元,押金 20 萬元。假設未留存相關費用單據,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為 1%。請問黃小姐 106 年度申報之租賃所得為多少元?

  1. A229,140 元
  2. B230,000 元
  3. C457,140 元
  4. D458,000 元

正解 C — 457,140 元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第 50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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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一次預收跨年租金與押金設算利息之個人租賃所得計算。

正解理由

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一項第五類,財產租賃所得以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第一款);出租收有押金者,應按當地銀行業通行之一年期存款利率計算租賃收入(第三款),該利率依《所得稅法》第 123 條即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個人綜合所得稅採收付實現原則,兩年期租金800,000元全數列為收取之106年度收入;押金200,000元按1%設算2,000元。未留存費用單據,合計802,000元按財政部核定標準(房屋43%)減除,餘額457,140元,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誤把租金分攤兩年,僅計400,000元加設算2,000元,乘57%得229,140元,違反收付實現原則。
  2. B只計一年份租金,且押金設算2,000元漏未按43%減除,得230,000元。
  3. C正確。租金與押金設算收入全額認列於106年度,同按43%減除,得457,140元。
  4. D800,000元×57%後直接加2,000元得458,000元,設算收入漏未納入費用減除基礎。

演算步驟

  1. 租賃收入=租金800,000元+押金200,000元×1%=802,000元;
  2. 租賃所得=802,000元×(1-43%)=457,140元。

記憶點

跨年租金收取年度全額計,押金按郵儲利率設算,合併同乘57%。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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