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單選
丁公司於 X3 年 7 月 31 日帳載現金餘額為$709,100,會計人員比對銀行對帳單相關記錄後,發現下列事項:未兌現支票$50,000、銀行代收票據$47,500、存款不足退票$90,200、在途存款$81,600、支付供應商的支票$3,600,帳上誤記為$6,300。請問 X3 年 7 月 31 日丁公司必要的調整分錄,下列何者正確?
- A貸記現金$40,000
- B借記應收票據$44,800
- C貸記應收帳款$43,700
- D借記現金$36,500
正解 A — 貸記現金$40,000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會計學概要」第 1 題(105–106 年 25 題(每題 2 分)、107 年起 20 題(每題 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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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銀行往來調節中哪些項目屬於帳簿面而須作調整分錄,以及調整後現金的淨變動方向與金額。
正解理由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15 條第一項第一款,現金及約當現金指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帳列數須反映真正可動用的金額,故銀行已入帳而商業未入帳、或商業自己記錯的事項都要調整;未兌現支票與在途存款是銀行尚未反映的事實,商業端不作分錄。帳簿面共三項:代收票據使現金增加 47,500 元、存款不足退票使現金減少 90,200 元、支付供應商支票 3,600 元誤記為 6,300 元使現金少計 2,700 元,淨額為減少新臺幣 40,000 元,故選 A。
逐項排除
- A三項調整的淨結果是現金減少新臺幣 40,000 元,貸記現金的方向與金額都相符。
- B代收票據已收妥、債權消滅,應收票據應以貸方 47,500 元沖銷;寫成借記 44,800 元,方向與數額皆不合。
- C退票使原價金請求權回復,應收帳款須借記 90,200 元;貸記 43,700 元與題示金額無對應。
- D淨變動既是減少,借記現金即成增加,方向相反;36,500 元亦非三項的淨額。
記憶點
銀行方兩件事不入帳,帳簿方三件事——代收加、退票減、記錯補差——才寫分錄。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