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年 ·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32 單選

下列何者不是營業報告書的內容?

  1. A研究發展狀況
  2. B營業收支預算執行情形
  3. C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4. D營業狀況差異分析

正解 D — 營業狀況差異分析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32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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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商業會計法》第 66 條第二項所列營業報告書的法定內容項目,屬決算報表編製範圍的細節考點。

正解理由

依《商業會計法》第 66 條第一項,商業每屆決算應編製營業報告書與財務報表兩種報表;同法第 66 條第二項並明定「營業報告書之內容,包括經營方針、實施概況、營業計畫實施成果、營業收支預算執行情形、獲利能力分析、研究發展狀況等;其項目格式,由商業視實際需要訂定之」。該項逐一列舉的六個項目中並無「營業狀況差異分析」,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研究發展狀況為《商業會計法》第 66 條第二項明列的項目,屬營業報告書應涵蓋的內容。
  2. B營業收支預算執行情形同為《商業會計法》第 66 條第二項明列的項目,呈現的是預算數與實際執行數的對照。
  3. C營業計畫實施成果亦為《商業會計法》第 66 條第二項明列的項目,用以說明年度營業計畫的達成情形。
  4. D營業狀況差異分析未見於《商業會計法》第 66 條第二項所列各項目之中,商業並不因該項而負編製此一分析的義務,為四者中唯一不屬營業報告書內容者。

記憶點

營業報告書記六樣:方針、概況、計畫成果、預算執行、獲利能力、研究發展,沒有「差異分析」。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0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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