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30 單選

依商業會計法規定,商業具有控制能力或重大影響力之長期股權投資,應採用下列何種方法衡量?

  1. A公允價值法
  2. B成本法
  3. C權益法
  4. D攤銷後成本法

正解 C — 權益法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30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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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商業會計法》第 44 條對金融工具投資與長期股權投資衡量方法的分流。

正解理由

依《商業會計法》第 44 條第一項,金融工具投資應視其性質採公允價值、成本或攤銷後成本之方法衡量;同條第二項另定「具有控制能力或重大影響力之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處理」。題示長期股權投資既具控制能力或重大影響力,即落入第二項的適用範圍,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錯誤。公允價值是《商業會計法》第 44 條第一項所列金融工具投資可採的衡量方法之一,並非具控制能力或重大影響力之長期股權投資所適用者。
  2. B錯誤。成本同屬《商業會計法》第 44 條第一項所列金融工具投資的衡量方法之一,不是該條第二項指定的處理方法。
  3. C正確。權益法即《商業會計法》第 44 條第二項對具控制能力或重大影響力之長期股權投資所定的處理方法。
  4. D錯誤。攤銷後成本亦為《商業會計法》第 44 條第一項所列方法之一,《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16 條以之對應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與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與本題情形不同。

記憶點

有控制能力或重大影響力就走權益法,其餘金融工具投資才在公允價值、成本、攤銷後成本三者間選。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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