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單選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營利事業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以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自用,或以上項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時,下列稅務處理方式何者錯誤?
- A須按時價作為銷售額者,開立發票視同銷售
- B視為銷售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 C需同時依時價轉列資產或費用
- D應將該項開立統一發票之銷售額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內營業收入調節欄項下予以減除
正解 C — 需同時依時價轉列資產或費用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第 26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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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貨物轉供自用或無償移轉他人而視為銷售時,營業稅端按時價開立發票,所得稅端帳載卻按實際成本轉列。
正解理由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15-1 條第一項第一款,以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自用,或以上項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並按時價作為銷售額者,「仍按其產製、進口或購買之實際成本為準,轉列資產或費用,免按時價列帳」。選項所稱「需同時依時價轉列資產或費用」與該款「免按時價列帳」正面衝突,故選 C。
逐項排除
- A敘述正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3 條第三項第一款將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或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列為視為銷售貨物,須按時價作為銷售額並開立發票。
- B敘述正確。此類貨物之用途落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9 條第一項所列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交際應酬用、酬勞員工個人及自用乘人小汽車等情形時,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 C錯誤。帳上應按實際成本轉列資產或費用,不按時價列帳。
- D敘述正確。《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15-1 條第一項第一款後段明定,辦理當期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將該項開立統一發票之銷售額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內營業收入調節欄項下予以減除。
記憶點
視為銷售:發票按時價,帳載按成本,申報書調節欄把差額扣回來。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5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