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單選
依商業登記法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同一地址不得登記二家以上商業
- B商業開業前,應將負責人之姓名、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及出資額申請登記
- C商業開業前,應將資本額申請登記
- D商業登記並無最低資本額規定之限制
正解 A — 同一地址不得登記二家以上商業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49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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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商業登記法》開業登記應登記事項、名稱限制與資本額規定,辨認法無明文之敘述。
正解理由
依《商業登記法》第 28 條第一項,商業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不得使用與已登記之商業「相同之名稱」;該法限制的是同一行政區域內名稱之重複,並無「同一地址不得登記二家以上商業」之規定,此一敘述於法無據,為本題應挑出之錯誤敘述,故選 A。
逐項排除
- A錯誤:《商業登記法》第 28 條第一項僅禁止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使用相同之商業名稱,未禁止同一地址登記二家以上商業,此敘述於法無據。
- B正確:《商業登記法》第 9 條第一項第六款明定,商業開業前應將負責人之姓名、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及出資額申請登記。
- C正確:《商業登記法》第 9 條第一項第四款明定資本額為商業開業前應申請登記之事項。
- D正確:《商業登記法》就資本額僅要求據實申請登記,並無最低資本額之限制規定。
記憶點
商業登記管「同縣市名稱不重複」,不管「地址不重複」,也沒有最低資本額門檻。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5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