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年 ·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49 單選

依據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A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生效力
  2. B行政處分未經撤銷、廢止,或未因其他事由而失效者,其效力繼續存在
  3. C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對其發生效力
  4. D一般處分自公告日或刊登政府公報、新聞紙登載首日起發生效力

正解 D — 一般處分自公告日或刊登政府公報、新聞紙登載首日起發生效力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49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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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行政程序法》第 110 條四項所定行政處分的生效時點與效力存續,找出與條文不符的敘述。

正解理由

《行政程序法》第 110 條第二項規定「一般處分自公告日或刊登政府公報、新聞紙最後登載日起發生效力。但處分另訂不同日期者,從其規定」。條文寫的是「最後登載日」,本題該選項寫成「登載首日」,與法條所定生效時點不符,且漏掉但書所留的另訂日期空間,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敘述正確。《行政程序法》第 110 條第四項明定「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生效力」,不待撤銷即不生拘束力。
  2. B敘述正確。《行政程序法》第 110 條第三項明定「行政處分未經撤銷、廢止,或未因其他事由而失效者,其效力繼續存在」,此即存續力。
  3. C敘述正確。《行政程序法》第 110 條第一項規定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起,依送達之內容對其發生效力。
  4. D敘述錯誤。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生效日為最後登載日而非登載首日;一般處分之定義另見《行政程序法》第 92 條第二項。

記憶點

《行政程序法》第 110 條四項連背:書面送達生效、一般處分最後登載日生效、未失效者效力續存、無效者自始不生效力。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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