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單選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有關行政處分時,得為附款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附款保留未來行政處分之廢止權
- B附款保留行政機關於行政處分後保留事後附加、變更或補充負擔之權限
- C行政機關不論有裁量權(裁量處分)或無裁量權(羈束處分)於作成行政處分時,皆無條件得為附款
- D附款不得違背行政處分之目的,並應與該行政處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正解 C — 行政機關不論有裁量權(裁量處分)或無裁量權(羈束處分)於作成行政處分時,皆無條件得為附款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37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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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行政程序法》就行政處分得為附款的前提要件與附款種類的規定。
正解理由
本題問的是敘述何者錯誤。依《行政程序法》第 93 條第一項:「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有裁量權時,得為附款。無裁量權者,以法律有明文規定或為確保行政處分法定要件之履行而以該要件為附款內容者為限,始得為之。」可見有無裁量權的處理方式並不相同,羈束處分只有在法律明文規定,或以法定要件本身為附款內容以確保其履行時,才得附款。選項所稱不論有無裁量權皆無條件得為附款,正與該項但書式的限制牴觸,故選 C。
逐項排除
- A正確。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為《行政程序法》第 93 條第二項第四款所明列的附款種類之一。
- B正確。保留負擔之事後附加或變更為《行政程序法》第 93 條第二項第五款所明列,機關得於處分後再附加或變更負擔。
- C錯誤,為本題答案。《行政程序法》第 93 條第一項對無裁量權之處分設有嚴格限制,並非不分裁量處分或羈束處分一律無條件得為附款。
- D正確。《行政程序法》第 94 條規定前條之附款不得違背行政處分之目的,並應與該處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記憶點
裁量處分才能自由附款,羈束處分要有法律明文或以法定要件為內容。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5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