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單選
依商業會計法規定,商業負責人及主辦會計人員,將以不正行為製作之商業決算報表,提請商業出資人、合夥人或股東獲得承認後,是否就解除其該年度會計上之責任?
- A不可以
- B可以
- C由法院決定
- D由主管機關決定
正解 A — 不可以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25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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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商業會計法》第 68 條第三項的責任解除規定,以及該項但書對不法或不正當行為所設的例外。
正解理由
《商業會計法》第 68 條第三項規定,商業負責人及主辦會計人員,對於該年度會計上之責任,於第一項決算報表獲得承認後解除;但有不法或不正當行為者,不在此限。以不正行為製作決算報表,正落在但書所稱的不法或不正當行為,承認的效力不及於此種情形,該年度會計上之責任並不因獲得承認而解除,故選 A。
逐項排除
- A依《商業會計法》第 68 條第三項但書,責任不隨承認而解除,敘述正確。
- B只看《商業會計法》第 68 條第三項本文而漏掉但書,把有不法行為的情形也算成解除,與條文不符。
- C責任是否解除由《商業會計法》第 68 條第三項本文與但書直接決定,並非交由法院個案認定;《商業會計法》第 70 條所定的法院職權,是因利害關係人聲請而選派檢查員檢查帳簿報表及憑證。
- D《商業會計法》第 3 條所定主管機關的權責為商業會計法令政策與商業會計事務之管理,該法並未把責任解除與否交由主管機關決定。
記憶點
承認可以解除責任,但不法行為不在解除之列。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5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