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單選
下列有關記帳士執業規定,何者錯誤?
- A記帳士於執行業務前,應向主管機關申請登錄;日後有不得執業情事發生,應註銷登錄
- B記帳士以其登記開業之直轄市、縣市為主要執行業務區域;欲在其他直轄市、縣市執行業務時,應向主管機關登記,免設分事務所
- C曾任稅務機關審計職系人員者,自離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於其最後任職機關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區域內執行記帳士業務
- D記帳士應於其執行業務區域設立記帳士事務所。其事務所名稱,應註明「記帳士事務所」
正解 C — 曾任稅務機關審計職系人員者,自離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於其最後任職機關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區域內執行記帳士業務
出處: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26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記帳士登錄、執業區域、事務所設立與離職公務員迴避四項規定的比對,關鍵在《記帳士法》第 8 條的職系名稱。
正解理由
《記帳士法》第 8 條規定「曾任稅務機關稅務職系人員者,自離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於其最後任職機關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區域內執行記帳士職務」。受限制者是稅務職系人員,本選項寫成審計職系,與條文文字不符,故選 C。
逐項排除
- A正確。《記帳士法》第 7 條第一項規定記帳士於執行業務前應向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同條第二項規定有死亡、撤銷、廢止或自行申請註銷資格或其他不得執業之情形,應註銷登錄。
- B正確。《記帳士法》第 9 條規定記帳士執行業務之區域以其登記開業之直轄市、縣市為其執行業務區域,在其他直轄市、縣市執行業務時,應向主管機關登記,免設分事務所。
- C錯誤。《記帳士法》第 8 條限制的是稅務職系人員,審計職系並非該條所列對象;三年與最後任職機關所在地雖與條文相同,職系一詞已使本項與條文不符。
- D正確。《記帳士法》第 10 條規定記帳士應於其執行業務區域設立記帳士事務所,其事務所名稱應註明「記帳士事務所」。
記憶點
旋轉門條款鎖的是稅務職系,不是審計職系;三年期間與最後任職機關所在地兩個限制同時成立。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3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