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單選
下列何者為稅捐稽徵法第 49 條但書所列不在稅捐準用之範圍?①罰鍰 ②滯納金 ③滯報金 ④利息 ⑤怠報金
- A僅①
- B②④
- C①②④
- D①③⑤
正解 D — ①③⑤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第 6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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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稅捐稽徵法》第 49 條但書,把哪些款項排除在準用稅捐規定之外。
正解理由
依《稅捐稽徵法》第 49 條第一項,「滯納金、利息、滯報金、怠報金及罰鍰等,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準用本法有關稅捐之規定。但第六條關於稅捐優先及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二項、第三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關於加計利息之規定,對於滯報金、怠報金及罰鍰不在準用之列」。但書明文點名的三者為滯報金、怠報金與罰鍰,對應題目編號即③、⑤、①,故選 D。
逐項排除
- A只列①罰鍰一項,漏掉同法第 49 條第一項但書一併點名的③滯報金與⑤怠報金。
- B②滯納金與④利息都寫在同項本文的準用範圍內,但書並未將其排除。
- C①罰鍰確在排除之列,但②滯納金與④利息屬本文準用範圍,三者湊在一起並不成立。
- D①罰鍰、③滯報金、⑤怠報金正是同法第 49 條第一項但書明文列出不在準用之列者,與編號完全相符。
記憶點
名字帶「報」的兩個加上罰鍰被排除,滯納金與利息照樣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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