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單選
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其財務報表,不必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後,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者為何?
- A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
- B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三千萬元,營業收入淨額達新臺幣六千萬元
- C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三千萬元,參加勞工保險員工人數達一百人
- D外國公司專撥在中華民國境內分公司營業所用之資金,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
正解 B — 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三千萬元,營業收入淨額達新臺幣六千萬元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40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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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公司法》第 20 條第二項財務報表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的門檻,採資本額與規模雙軌判斷。
正解理由
依《公司法》第 20 條第一項,公司每屆會計年度終了,應將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同法第 20 條第二項則規定「公司資本額達一定數額以上或未達一定數額而達一定規模者,其財務報表,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其一定數額、規模及簽證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須先查核簽證者有兩類:資本額已達一定數額者,及資本額未達而規模已達門檻者。B 之公司資本額未達一定數額,所列營業收入淨額亦未觸及規模門檻,故選 B。
逐項排除
- A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者,屬《公司法》第 20 條第二項前段「資本額達一定數額以上」之情形,須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B資本額未達一定數額,所列營業收入淨額亦未達規模門檻,兩軌皆未觸及,故不必先經查核簽證,為正確選項。
- C參加勞工保險員工人數係《公司法》第 20 條第二項後段「未達一定數額而達一定規模」的判斷因子之一,達該規模者仍須先經查核簽證。
- D依《公司法》第 377 條第一項,第二十條第一項至第四項於外國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之分公司準用之,故專撥在境內分公司營業所用之資金達一定數額者,同受該義務拘束。
記憶點
資本額一條線、規模一條線,兩條都沒踩到才免會計師查核簽證。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8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