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單選
下列有關行政程序法對行政救濟相關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 A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有錯誤時,應由該機關以通知更正之,並自通知送達之翌日起算法定期間
- B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較法定期間為長者,處分機關雖以通知更正,如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信賴原告知之救濟期間,致無法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救濟,而於原告知之期間內為之者,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 C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或告知錯誤未為更正,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者,如自處分書送達後一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 D對於行政處分聲明不服,因處分機關未為告知或告知錯誤致向無管轄權之機關為之者,該機關應於三十日內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當事人。前項情形,視為自始向有管轄權之機關聲明不服
正解 D — 對於行政處分聲明不服,因處分機關未為告知或告知錯誤致向無管轄權之機關為之者,該機關應於三十日內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當事人。前項情形,視為自始向有管轄權之機關聲明不服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36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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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行政程序法》第 98 條救濟期間告知瑕疵的三種處理,與《行政程序法》第 99 條向無管轄權機關聲明不服時的移送期限。
正解理由
《行政程序法》第 99 條第一項明定「對於行政處分聲明不服,因處分機關未為告知或告知錯誤致向無管轄權之機關為之者,該機關應於十日內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當事人」,法定移送期限為十日;該選項寫成三十日,與條文所定日數不符,故選 D。
逐項排除
- A敘述與《行政程序法》第 98 條第一項相符:告知之救濟期間有錯誤時,應由該機關以通知更正之,並自通知送達之翌日起算法定期間,內容正確。
- B敘述與《行政程序法》第 98 條第二項相符:告知期間較法定期間為長,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信賴原告知之救濟期間致無法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救濟,而於原告知之期間內為之者,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內容正確。
- C敘述與《行政程序法》第 98 條第三項相符:未告知救濟期間或告知錯誤未為更正致遲誤者,自處分書送達後一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內容正確。
- D移送期限寫錯:《行政程序法》第 99 條第一項所定為十日內移送,非三十日;該選項後段「視為自始向有管轄權之機關聲明不服」則與同法第 99 條第二項相符,錯的是前段的日數。
記憶點
《行政程序法》第 99 條第一項的移送期限是十日,別和三十日互相污染。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7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