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 ·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46 單選

乙商行洽請林記帳士為該商行記帳報稅,惟乙商行合夥人間發生糾紛,無法提供必要之帳簿文據憑證或關係文件,致無公正詳實之記帳報稅,林記帳士當場拒絕接受委任,請問林記帳士之作為符合中華民國記帳士執業道德規範中那一項規範?

  1. A職業守則
  2. B技術守則
  3. C業務延攬
  4. D業務執行

正解 B — 技術守則

出處: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第 46 題(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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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中華民國記帳士執業道德規範之章節架構,以及「委任人無法提供必要帳簿文據致無法公正詳實記帳報稅時應拒絕委任」之要求歸屬何章。

正解理由

中華民國記帳士執業道德規範係按規範事項之性質分章,其中技術守則規範記帳士執行業務在專業技術面之要求:委任人不能提供必要之帳簿、文據、憑證或關係文件,致記帳士無從為公正詳實之記帳報稅時,即應拒絕接受委任,此一要求著眼於「業務在技術上能否公正詳實完成」,屬技術守則之內容。題示情境中,記帳士因商行合夥人糾紛致帳證無法取得,當場拒絕受任,正是技術守則之實踐,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職業守則:規範者為記帳士之品德操守與職業信譽等一般性義務,並非針對個案帳證齊備與否所為之技術判斷。
  2. B技術守則:正確。無帳證即無法公正詳實記帳報稅,此時拒絕受任屬專業技術面之要求。
  3. C業務延攬:規範招攬業務之方式與界限,例如不得以不正當方法招徠客戶;本題是拒絕受任而非招攬業務,方向恰恰相反。
  4. D業務執行:規範受任「之後」執行業務時之義務;本題係於受任「之前」當場拒絕,尚未進入業務執行階段。

記憶點

帳證不齊、無法公正詳實——技術上做不到就要拒絕,歸技術守則。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6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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