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單選
桃園公司 X6 年的原帳列稅前淨利為$350,000。會計師查核時發現期末存貨高估了$17,500,期初存貨低估了$12,500。試問桃園公司 X6 年正確之稅前淨利為何?
- A$345,000
- B$355,000
- C$320,000
- D$380,000
正解 C — $320,000
出處: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會計學概要」第 5 題(105–106 年 25 題(每題 2 分)、107 年起 20 題(每題 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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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期末存貨與期初存貨發生錯誤時,對當期銷貨成本與稅前淨利的影響方向與更正金額。
正解理由
銷貨成本等於期初存貨加本期進貨減期末存貨,這條式子決定兩個方向:期末存貨站在減項,高估新臺幣 17,500 元會使銷貨成本低估同額,本期淨利因而高估新臺幣 17,500 元;期初存貨站在加項,低估新臺幣 12,500 元同樣使銷貨成本低估,本期淨利再高估新臺幣 12,500 元。兩個錯誤剛好把淨利往同一個方向推,更正時要連續扣兩次:新臺幣 350,000 元減新臺幣 17,500 元再減新臺幣 12,500 元,得新臺幣 320,000 元,故選 C。
逐項排除
- A新臺幣 345,000 元只把期末存貨的高估扣掉,卻把期初存貨低估當成淨利的加項,方向做反。
- B新臺幣 355,000 元兩個錯誤的更正方向都相反,等於把高估的淨利再往上加。
- C新臺幣 320,000 元同時扣除兩筆造成淨利虛增的金額,與銷貨成本公式一致。
- D新臺幣 380,000 元把兩筆錯誤都誤作淨利的加項,虛增幅度反而擴大為新臺幣 30,000 元。
記憶點
期末存貨與淨利同向、期初存貨與淨利反向,兩個都造成淨利虛增就連扣兩次。
內容更新:2026-08-13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5 年(該題最近一次被考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國家考試複習,不構成稅務申報、記帳或工商登記之專業建議。個案請洽執業之記帳士、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記帳士法第 13 條定有執業範圍,第 34 條就未取得資格執業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