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 申論題部分

111 年 租稅申報實務 申論題

考選部公布之考畢試題原文,共 4 題、100 分 (配分 30 / 20 / 20 / 30 分;本科作答時間 90 分鐘)。 申論題無官方標準答案,本頁僅收錄題目原文;AI 擬答在 app 內提供。

第 一 題30 分

請依照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各子題獨立作答)(30 分) ㈠褔氣商行是一家小規模營業人,上期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定其每個月銷售額為 15 萬元,在該期間中褔氣商行曾向一般稅額營業人進貨 15 萬元,進項稅額為 7,500 元。試問褔氣商行在當期應納稅額為何? ㈡好運公司是依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111 年 7、8 月內銷銷售額 1,800 萬元、銷貨退回及折讓 50 萬元;外銷銷售額 3,500 萬元,無任何銷貨退回及折讓,當期進貨及費用(未含稅)950 萬元、進貨退出 250 萬元。另好運公司支付交際應酬費用 80 萬元、購買一部 5 人座之自用乘人小汽車價款 200 萬元。試問好運公司當期應納(或溢付)稅額為何? ㈢美好公司銷售土地及房屋給如滿公司,但雙方簽訂買賣契約時僅約定土地及房屋銷售總價為 2 億 5,000 萬元(含稅),未分別載明土地及房屋之銷售價格分別為何。已知土地公告現值為 790 萬元,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 200 萬元,試問美好公司免稅及應稅銷售額各為多少? ㈣若甲為境內營業人、乙為境內自然人、A 為一外國業者,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B 為一境外電商。試根據下列情況說明在我國之營業稅納稅主體為何者? 1.A 運用 B 所架設之網站及建置之電子系統銷售勞務給乙,且由 A 收取價款。 2.A 運用 B 所架設之網站及建置之電子系統銷售勞務給乙,且由 B 收取價款。 3.甲運用 B 所架設之網站及建置之電子系統銷售勞務給乙,且由甲收取價款。 4.甲運用 B 所架設之網站及建置之電子系統銷售勞務給乙,且由 B 收取價款。 ㈤依營業稅法規定,請說明同時適用營業稅法第 8 條免稅、及營業稅法第 9 條進口免稅之貨物為何?

第 二 題20 分

㈠星巴公司符合適用所得基本條例之公司組織,111 年度之相關資料如下: 1.出售持有滿一年但未滿兩年的甲公司股票一次,獲利 455 萬元。 2.出售持有滿兩年但未滿三年的乙公司股票二次,共獲利 320 萬元。 3.出售持有滿三年的丙公司股票兩次,一次獲利 500 萬元,另一次損失 200 萬元。 4.於 107 年度出售乙公司股票獲利 280 萬元、出售丁公司股票損失 400 萬元。 5.111 年度依所得稅法計算之課稅所得額為 2,800 萬元,投資抵減稅額 120 萬元,以及計算課稅所得額時減除依企業併購法第 37 條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所得額為 170 萬元。試列出算式計算下列問題,無計算式不予計分。(10 分) ⑴星巴公司 111 年度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證券交易所得為多少? ⑵星巴公司 111 年度之一般所得稅額為多少? ⑶星巴公司 111 年度之基本所得額為多少? ⑷星巴公司 111 年度之基本稅額為多少? ⑸星巴公司 111 年度應繳納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為何? ㈡莎莎公司於 110 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資料如下:營業收入 4,800,000 元營業成本 3,200,000 元營業費用 1,000,000 元非營業收入 300,000 元非營業費用 180,000 元由於莎莎公司未能提示完整帳簿、文據,只舉證非營業費用之相關文據。假設莎莎公司之行業的同業毛利率標準為 35%、同業淨利率標準為 15%。試回答並計算下列問題,未列計算式不予計分。(10 分) ⑴莎莎公司之核定全年所得額為何? ⑵莎莎公司應補繳稅額為多少? ⑶若莎莎公司能完整提示全部帳簿、文據,但營業成本無法查核勾稽,則⑴與⑵的答案又分別為何?

第 三 題20 分

㈠甲公司總機構設在中華民國境內,110 年度經稽徵機關核定全年虧損 3,000 萬元,依所得稅法第 39 條規定,則此虧損該如何作調整,再行核課營利事業所得稅?又符合虧損扣除之條件為何?(8 分) ㈡乙公司總機構設在中華民國境內,111 年度所得及相關資料如下:(未詳列計算式不予計分)(12 分) 1.全年營業收入 5,000 萬元、營業成本 3,000 萬元、營業費用 500 萬元。 2.出售臺北市房產,核計有 200 萬元之房地課稅所得,持有期間 1.5 年。 3.在日本分支機構課稅所得額 500 萬元,已繳納 120 萬元稅額(依規定取得納稅憑證)。 4. 110 年度經核定全年虧損 400 萬元,其中包括: ⑴已計入所得額之投資美國 A 公司股票,獲配股利 100 萬元,已在美國繳納股利所得稅 20 萬元(依規定取得納稅憑證)。 ⑵不計入所得額之投資國內 B 公司股票,獲配股利 50 萬元。若乙公司符合所得稅法第 39 條盈虧互抵條件,則 110 年度可以扣除之虧損為若干?111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之課稅所得額、應納稅額(稅率 20%)、自行補繳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額各為若干?

第 四 題30 分

甲文具店為一家位於臺北市之獨資的小規模營利事業,負責人(資本主)王先生設籍於臺北市且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單身、60 歲,111 年度所得及相關資料如下:(未詳列計算式不予計分) ㈠甲文具店: 1.出售新竹市土地(於 106 年 1 月以 1,500 萬元購得,持有期間 5 年 6 個月,所有權人登記為資本主王先生),售價 2,000 萬元,相關費用總計 50 萬元(取得合法憑證),申報土地增值稅之漲價總數額為 100 萬元,繳納土地增值稅為 20 萬元。 2.不包含上述土地交易所得,核定之營利事業所得額為 20 萬元。 ㈡王先生: 1.稿費收入 10 萬元(費用率 30%)。 2.出租座落於信義區房屋(評定現值 210 萬元,耐用年數 20 年),租金收入 30 萬元,此房屋支付銀行貸款利息 7 萬元、支付房屋稅及地價稅合計 2 萬元、火災及地震險 1 萬元;假設必要費用標準 43%。 3.刮中公益彩券獎金 20 萬元,領獎時繳納 2 萬元稅金。 4.參加百貨公司抽獎活動,抽中汽車價值 200 萬元,領獎時繳納 20 萬元稅金; 5.拍賣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認可文化藝術事業之藝術品,有交易所得 50 萬元。 6.出售 104 年取得之房屋,核計有財產交易損失 8 萬元。 7.扶養父親,85 歲,符合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全年看護費用 30 萬元(取得合法憑證)。父親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 8.列舉扣除額合計 27 萬元(取得合法憑證)。請依 111 年度我國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規定,以最有利(稅額最低)方式,計算並回答民國 111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之下列問題: ⑴甲文具店此 2 筆所得該如何申報繳納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稅率 20%)為若干?(10 分) ⑵王先生綜合所得總額、綜合所得淨額、應納稅額、應補(退)稅額各為若干?(20 分)提示:設 111 年度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及扣除額規定及稅額速算公式如下:一般個人免稅額每人 92,000 元;標準扣除額單身者 12.4 萬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每戶上限 27 萬元;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上限 12 萬元;每人基本生活費 19.6 萬元。民國 111 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速算表(單位:新臺幣元)級別稅率課稅級距累進差額 1 5% 0~560,000 0 2 12% 560,001~1,260,000 39,200 3 20% 1,260,001~2,520,000 140,000 4 30% 2,520,001~4,720,000 392,000 5 40% 4,720,001以上部分 8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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