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1},["ShallowReactive",2],{"q-book-114-1-tax-law-001":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subjectMcqNote":8,"question":9,"related":24,"sameNumber":50,"hasEssay":70},"稅務相關法規概要","tax-law","稅務相關法規 · Tax Law","稅務法規","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id":10,"webId":11,"year":12,"session":13,"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lawYear":12,"explanation":22,"freq":13,"indexable":23},"book-114-1-稅務相關法規概要-001","book-114-1-tax-law-001",114,1,"經核准分期繳納之稅款，個人在新臺幣至少多少元以上，稅捐稽徵機關得要求納稅義務人提供相當擔保？",{"A":16,"B":17,"C":18,"D":19},"100 萬元","150 萬元","200 萬元","300 萬元","A",null,"本題考點：申請分期繳納稅捐時，稽徵機關得要求提供相當擔保的金額門檻。\n【正解理由】依《稅捐稽徵法》第 26-1 條第二項，經核准分期繳納之期間不得逾三年；同一項後段並明定「應繳稅款個人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者，稅捐稽徵機關得要求納稅義務人提供相當擔保」。個人的門檻即新臺幣 100 萬元，故選 A。\n【逐項排除】\n(A) 100 萬元，與《稅捐稽徵法》第 26-1 條第二項所定個人門檻逐字相符，為正解。\n(B) 150 萬元，是《稅捐稽徵法》第 24 條第三項所定個人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的限制出境金額，與分期繳納的擔保無涉。\n(C) 200 萬元，《稅捐稽徵法》第 26-1 條第二項就此數額所指的對象是營利事業，不是個人。\n(D) 300 萬元，是《稅捐稽徵法》第 24 條第三項所定營利事業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的限制出境金額，非分期擔保門檻。\n【演算步驟】判斷式：應繳稅款 ≧ 該身分別門檻，即得要求提供相當擔保。個人門檻＝新臺幣 1,000,000 元。以新臺幣 1,200,000 元代入：1,200,000 元 ≧ 1,000,000 元，成立；以新臺幣 800,000 元代入：800,000 元 ＜ 1,000,000 元，不成立。臨界值即新臺幣 1,000,000 元，換算為 100 萬元。\n【記憶點】分期擔保門檻是個人一百萬、營利事業二百萬。",true,[25,30,34,38,42,46],{"webId":26,"stem":27,"number":28,"year":29,"session":13},"book-113-1-tax-law-050","若國稅局核定遺產稅應納稅額 500 萬元，下列何種情形納稅義務人不可以申請以實物抵繳？",50,113,{"webId":31,"stem":32,"number":33,"year":12,"session":13},"book-114-1-tax-law-002","根據稅捐稽徵法規定，下列擔保品價值之計算何者錯誤？",2,{"webId":35,"stem":36,"number":37,"year":29,"session":13},"book-113-1-tax-law-049","下列何種情形須課徵贈與稅？①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債務 ②提出已支付價款確實證明的二親等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 ③法人贈與給另一法人 ④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免除或承擔債務",49,{"webId":39,"stem":40,"number":41,"year":12,"session":13},"book-114-1-tax-law-003","丙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即開始營業，被處 2 萬元罰鍰；若在該期間之營業額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為 80 萬元。請問丙營業人應繳多少罰鍰？",3,{"webId":43,"stem":44,"number":45,"year":29,"session":13},"book-113-1-tax-law-048","甲君於 113 年 8 月死亡，其為經常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的國民。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下列何者不計入甲君的遺產總額？①甲君自己發明的專利權，價值 300 萬元 ②甲君在國外的銀行存款 500 萬元 ③甲君於 106 年 10 月所繼承且已納遺產稅的財產 1,000 萬元 ④甲君 112 年 12 月贈與配偶現金 100 萬元 ⑤甲君 112 年 12 月贈與姪女現金 100 萬元",48,{"webId":47,"stem":48,"number":49,"year":12,"session":13},"book-114-1-tax-law-004","某營利事業因故被補徵稅款，繳納期限至民國 114 年 7 月 14 日（非假日）截止，該營利事業不服欲申請復查，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最遲應於何日前提出？",4,[51,54,58,62,66],{"webId":52,"year":29,"stem":53,"number":13},"book-113-1-tax-law-001","除因不可抗力或非歸責於納稅義務人之事由，得依法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者外，對於逾法定期限未繳納稅捐者應加徵滯納金之規定為何？",{"webId":55,"year":56,"stem":57,"number":13},"book-112-1-tax-law-001",112,"納稅義務人 112 年就稅捐案件申請復查，經復查決定後仍有應納稅款未繳納者，下列何種情形，納稅義務人雖已依法提起訴願，惟稅捐稽徵機關仍應依稅捐稽徵法第 39 條第 2 項規定移送強制執行？",{"webId":59,"year":60,"stem":61,"number":13},"book-111-1-tax-law-001",111,"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逾期繳納稅捐加徵滯納金者，每逾 ① 日按滯納數額加徵 1%，總加徵率最高為 ② %。上述①、②分別為：",{"webId":63,"year":64,"stem":65,"number":13},"book-110-1-tax-law-001",110,"下列何者屬於綜合所得稅申報之特別扣除額項目？",{"webId":67,"year":68,"stem":69,"number":13},"book-109-1-tax-law-001",109,"下列那些項目應計入綜合所得總額合併計稅？①領取醫療保險給付 20 萬元 ②抽中百貨公司舉辦之活動獎金 50 萬元 ③母親贈與現金 250 萬元 ④年終獎金 15 萬元 ⑤公司給付每月伙食費 2,400 元，全年合計 28,800 元",false,1786689126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