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2},["ShallowReactive",2],{"q-book-109-1-tax-law-013":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subjectMcqNote":8,"question":9,"related":25,"sameNumber":50,"hasEssay":71},"稅務相關法規概要","tax-law","稅務相關法規 · Tax Law","稅務法規","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id":10,"webId":11,"year":12,"session":13,"subject":4,"number":14,"stem":15,"options":16,"answer":21,"answerNote":22,"lawYear":12,"explanation":23,"freq":13,"indexable":24},"book-109-1-稅務相關法規概要-013","book-109-1-tax-law-013",109,1,13,"依所得稅法規定，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發放之利息所得，對於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營利事業分別如何課稅？",{"A":17,"B":18,"C":19,"D":20},"個人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營利事業採分離課稅扣繳率 20%","個人採分離課稅扣繳率 10%，營利事業須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個人及營利事業均採分離課稅扣繳率 10%","個人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營利事業須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B",null,"本題考點：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所發行受益證券利息所得的課稅方式，個人與營利事業自九十九年起分軌處理。\n【正解理由】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1 第二項第二款，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個人取得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分配之利息所得，應依同法第 88 條規定扣繳稅款，扣繳率為百分之十，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而依《所得稅法》第 24 條第四項，自同一日起，營利事業持有該等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所獲配之利息所得應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個人分離課稅百分之十、營利事業併入所得額，故選 B。\n【逐項排除】\n(A) 兩邊對調且數值有誤：個人並非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營利事業也不是按百分之二十分離課稅。\n(B) 個人扣繳率百分之十且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營利事業則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與《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1 第二項第二款及同法第 24 條第四項相符，此即正解。\n(C) 個人部分正確，營利事業部分錯誤：營利事業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已排除分離課稅，不得以百分之十扣繳了結。\n(D) 個人部分錯誤：個人此項利息所得依法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而是按百分之十扣繳率分離課稅。\n【記憶點】證券化受益證券的利息，九十九年起兩邊分家：個人百分之十分離、營利事業一律併入所得額。",true,[26,30,34,38,42,46],{"webId":27,"stem":28,"number":29,"year":12,"session":13},"book-109-1-tax-law-012","下列何項規定自 108 年度起開始實施？",12,{"webId":31,"stem":32,"number":33,"year":12,"session":13},"book-109-1-tax-law-014","甲公司總機構在美國，經財政部依所得稅法第 25 條規定，核定按營業收入百分比計算所得額，108 年度在境內提供技術服務收入有 2.5 億元，則該公司當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額及應納稅額各為新臺幣若干元？",14,{"webId":35,"stem":36,"number":37,"year":12,"session":13},"book-109-1-tax-law-011","下列何者非屬稅法規定之個人變動所得？",11,{"webId":39,"stem":40,"number":41,"year":12,"session":13},"book-109-1-tax-law-015","甲公司總機構設於臺北市，109 年 8 月 15 日發放股利予股東，下列有關不同類型股東，申報繳納所得稅方式，何者錯誤？",15,{"webId":43,"stem":44,"number":45,"year":12,"session":13},"book-109-1-tax-law-010","王先生 109 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採用標準扣除額，請問下列那些項目無法列入扣除額？①健保費 ②儲蓄投資扣除額 ③身心障礙扣除額 ④就讀私立大學兒子的教育學費扣除額 ⑤捐贈 ⑥財產交易損失",10,{"webId":47,"stem":48,"number":49,"year":12,"session":13},"book-109-1-tax-law-016","依所得稅法第 43 條之 4 規定，依外國法律設立之公司，下列何者為認定實際管理處所在境內之條件？ ①作成重大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決策之處所在境內 ②在境內擁有房地產 ③在境內有實際執行主要經營活動 ④財務報表製作或儲存處所在境內 ⑤作成重大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決策者為境內居住之個人",16,[51,55,59,63,67],{"webId":52,"year":53,"stem":54,"number":14},"book-114-1-tax-law-013",114,"乙公司採曆年制會計年度，114 年因不堪虧損於 4 月 21 日結束營業，辦理決算。乙公司當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額為新臺幣 50,000 元，則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為若干元？",{"webId":56,"year":57,"stem":58,"number":14},"book-113-1-tax-law-013",113,"甲公司於 112 年 9 月 1 日正式開業，採曆年制會計年度；112 年度之課稅所得額為 10 萬元，請問甲公司之 112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應如何處理？",{"webId":60,"year":61,"stem":62,"number":14},"book-112-1-tax-law-013",112,"甲公司 112 年購置 A 固定資產 20 萬元（耐用年限 1 年）、修繕 B 廠房地板花費 7 萬元（耐用年限 5 年），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當年度得認列之最高費用金額為何？",{"webId":64,"year":65,"stem":66,"number":14},"book-111-1-tax-law-013",111,"下列有關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之自住房地相關規定何者是正確的？①個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 6 年 ②交易前 6 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③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住房地以外之房地 ④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 6 年內未曾適用此規定 ⑤免稅所得額以不超過 400 萬元為限",{"webId":68,"year":69,"stem":70,"number":14},"book-110-1-tax-law-013",110,"營利事業採用完工百分比法計算工程損益時，其計算方法不包括下列何者？",false,1786689128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