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2},["ShallowReactive",2],{"q-book-108-1-tax-law-009":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subjectMcqNote":8,"question":9,"related":25,"sameNumber":50,"hasEssay":71},"稅務相關法規概要","tax-law","稅務相關法規 · Tax Law","稅務法規","恆 50 題(每題 2 分),十年未變",{"id":10,"webId":11,"year":12,"session":13,"subject":4,"number":14,"stem":15,"options":16,"answer":21,"answerNote":22,"lawYear":12,"explanation":23,"freq":13,"indexable":24},"book-108-1-稅務相關法規概要-009","book-108-1-tax-law-009",108,1,9,"依現行所得稅法，符合資格者之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得扣除金額是多少？",{"A":17,"B":18,"C":19,"D":20},"2 萬 5 千元","12 萬元","20 萬元","核實認列","B",null,"本題考點：《所得稅法》第 17 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 7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的定額金額。\n【正解理由】《所得稅法》第 17 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 7 明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為符合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扣除十二萬元」，其性質是定額扣除，不以實際支出金額計算，每人每年即新臺幣 120,000 元，故選 B。\n【逐項排除】\n(A) 2 萬 5 千元是同目之 5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的數額，指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之教育學費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二萬五千元為限，不是長期照顧特別扣除。\n(B) 12 萬元與同目之 7 的每人每年扣除十二萬元相符，為正解。\n(C) 20 萬元是同目之 2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的每人每年限額，也是同目之 4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的每人每年數額，與長期照顧特別扣除的金額不同。\n(D) 核實認列與條文採定額扣除的方式不符，同目之 7 寫的是每人每年扣除十二萬元，並未要求依實際照顧支出計算。\n【演算步驟】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金額×符合資格人數；代入：新臺幣 120,000 元／人×1 人＝新臺幣 120,000 元；結果：符合資格者每人每年得扣除新臺幣 120,000 元。\n【記憶點】長期照顧與幼兒學前都是每人每年十二萬元的定額特別扣除。",true,[26,30,34,38,42,46],{"webId":27,"stem":28,"number":29,"year":12,"session":13},"book-108-1-tax-law-008","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有應退納稅義務人某甲之 107 年土地增值稅，若某甲 107 年在臺北市仍有下列稅款相關積欠，依稅捐稽徵法規定，何者應優先抵繳？",8,{"webId":31,"stem":32,"number":33,"year":12,"session":13},"book-108-1-tax-law-010","臺北市林先生的兒子目前因在校就讀故租屋在外縣市，設其 107 年度 1 月至 12 月之每月租金為$12,000，假設林先生採列舉扣除額申報所得稅，且未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試問林先生申報 107 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可列舉其受扶養兒子多少的房屋租金支出？",10,{"webId":35,"stem":36,"number":37,"year":12,"session":13},"book-108-1-tax-law-007","依稅捐稽徵法，納稅義務人得在從事特定交易行為前，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諮詢，稅捐稽徵機關應於多久內答覆？",7,{"webId":39,"stem":40,"number":41,"year":12,"session":13},"book-108-1-tax-law-011","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細則規定，期貨交易所得（非到期前指定平倉者），其交易成本應採何種方法計算之？",11,{"webId":43,"stem":44,"number":45,"year":12,"session":13},"book-108-1-tax-law-006","所得稅法中關於薪資所得之計算，除了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可減除外，與提供勞務直接相關且由所得人負擔之下列必要費用合計金額超過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者，亦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核實自薪資收入中減除該必要費用。試問下列何者不包括在內？",6,{"webId":47,"stem":48,"number":49,"year":12,"session":13},"book-108-1-tax-law-012","新北市張先生 106 年度有財產交易損失 4 萬元，當年度無任何財產交易所得；另外，其 107 年度有財產交易所得 7 萬元，且 107 年度亦有另一項財產交易損失 5 萬元，試問張先生辦理 107 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申報多少的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12,[51,55,59,63,67],{"webId":52,"year":53,"stem":54,"number":14},"book-114-1-tax-law-009",114,"陳君於 110 年 2 月 10 日以總價 1,200 萬元購入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於 114 年 10 月 2 日以總價 1,500 萬元簽約出售，陳君提示下列文件：購入時陳君負擔之仲介費 12 萬元、出售時陳君負擔之仲介費 30 萬元，購入之契稅 6 萬元、出售之契稅為 7 萬元，持有期間之房屋稅及地價稅為 10 萬元。陳君之房地交易所得為若干元？",{"webId":56,"year":57,"stem":58,"number":14},"book-113-1-tax-law-009",113,"若納稅義務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下列各種所得之扣繳率何者正確？",{"webId":60,"year":61,"stem":62,"number":14},"book-112-1-tax-law-009",112,"依稅捐稽徵法第 49 條之 1 有關檢舉逃漏稅捐核發獎金規定，下列那些檢舉人不得領取獎金？①依公司指示逃漏稅捐之員工 ②稅務人員 ③因執行職務發現而為舉發之公務員 ④經分析網路公開資訊而為舉發之民眾",{"webId":64,"year":65,"stem":66,"number":14},"book-111-1-tax-law-009",111,"下列何者符合所得稅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規定？①每一申報戶每年最多可扣除 12 萬元 ②納稅義務人在中華民國境外租屋自住可扣除 ③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 ④申報受扶養的叔父，租屋自住租金可扣除",{"webId":68,"year":69,"stem":70,"number":14},"book-110-1-tax-law-009",110,"營利事業預先提列備抵呆帳者，其呆帳損失之認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false,1786689129380]